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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开展学位法宣贯及工作交流会议

2025-03-31

文字:韦理  |   摄影:徐铭雅  |   责编:王琳、吴善基

2025年3月28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及《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专题工作会议”,深圳研究生院同步线上参会。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谭文长,副院长王天兵,教务处处长林宏海,副处长周明桔及各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教务老师参加会议。会议聚焦《学位法》核心要义与《实施办法》修订内容,围绕学位授予工作的法律规范、程序优化与风险防控展开深度研讨,为深研院高质量推进学位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与会成员同步学习了校本部主会场会议报告。学校研究生院领导在本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部署工作,要求《学位法》对专业学位实践成果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界定、学位授予与撤销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院系要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立法精神和《实施办法》修订细则,充分认识、及时沟通,将依法办学、质量提升落到实处。一是要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培养环节全过程管理;二是要强化程序规范,确保各环节可追溯、可复核;三是要强化质量预警,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周详教授结合教育法学理论与司法案例,深度剖析《学位法》实施后的法律适用要点。他指出,高校需重点防范程序规范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强化过程留痕和信息公开,确保高校学术自治的合规性。

会后,深圳研究生院分会场展开热烈讨论。谭文长强调,深研院作为北大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必须率先吃透精神、压实责任。各院系要尽快做好关联性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留”,制定完善专业学位实践成果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程序的科学透明。

王天兵强调,《学位法》的实施标志着高校学位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各院系须紧紧围绕这一基本遵循,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尽快落实好配套细则制定;另一方面要做好会议精神传达,提升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校园学术生态。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未来,深研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完善学位全生命周期制度体系,在专业学位产教融合、交叉学科评价等方面探索更多经验,筑牢学位质量“生命线”,为北京大学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更多南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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