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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5年度院长科研基金(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03-16

各学院(系、所):
从2005年3月16日起开始受理2005年度研究生院长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2005年4月15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者在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资料:
(1) 院长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 院长科研基金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 “院长科研基金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4) 院长科研基金课题考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以上资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查阅,网址:http://www.szpku.edu.cn/Research/research_12.jsp?catalog=science_research_12
二、2005年度申请工作的几点变化
(1) 课题的申请和执行以研究团队或研究小组(三人以上)为单位,指定一名研究生为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2) 每个课题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监督课题的执行。
(3) 所在院系须在申请表中签署推荐及审查意见。
(4) 课题执行时间文科不超过1年,理科不超过2年,最晚结题时间为毕业当年的4月份。
(5) 2005年12月为中期考核验收期限。

受理申请地址: H-206
联 系 电 话:26035633

院长科研基金管理小组
2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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