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门专业,是整个中国社会在自我发展和与国际不断融合的过程中的产物。而一个新事物在新的环境中的成长是不断摸索的曲折过程,法律硕士培养也是如此。北大法学院在国内法律硕士专业人数剧增,从招生培养到就业都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客观的结合法律硕士本身特点,把握住法律硕士发展的方向,慎重又有魄力的进行了法律硕士改革。这一重要的举措是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国际商法研究中心,财税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得以实施的,是法学院领导,教师,学生们的共同努力尝试的结果。
自2004年9月起,我院将在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试点,以弥补因法律硕士没有专业方向造成的知识宽泛不深入、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以及就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不足。具体措施如下:
1)依托法学院所属的学科研究中心,暂设五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向,即:房地产法培养方向、金融法培养方向、国际商法培养方向、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财税法培养方向。
2)在法律硕士总体课程计划(法学基础课程和限制性选修课程)的基础上 ,各中心将在为所有法律硕士学生开设的限制性选修课或法学院为其他专业开设的课程中,为本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指定3-4门共10个学分的专业必选课程,另外再单独设计3门共10个学分的专业高级课程。专业高级课程是针对本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开设的必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性,主要是实务训练型的课程,并结合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学位论文)来完成,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这个阶段的学习和训练应和市场和社会紧密结合。师资方面融合了本院教师和实际部门的专家共同授课,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模拟实验、基地实践和社会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考核也将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同时,学生还将协助老师们参与中心的课题研究和项目运作。
3)划分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在完成本方向的培养计划和法律硕士的总体培养方案后,除按规定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还将获得由法学院和各研究中心共同签发的专项证书。
4)各研究中心要确定本专业培养方向学生的培养计划,包含培养目标、课程设计方案、课程内容简介、授课教师、教材和参考书目、本培养方向学生的选拔方式等内容,并具体落实。
5)除此之外,为了强化法律硕士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在其原有的本科知识背景下,我们还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自己对未来职业前景的设计,选修法律硕士教学计划之外的课程,(法学或其他院系专业)。至此,就形成了一个阶梯型的课程结构设置,突现出法律硕士自身的特色,使其更具实用性。
这次专业分方向的选拔措施具体由五个院系中心自己制定。基本上,首先有一个入选条件,在外语,本科成绩,硕士成绩等方面做了规定。有资格参选的同学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或只参加面试,最终由考试成绩排名来确定人选。11月20、21两日,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举行了法律硕士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笔试与面试。这样的方式保证了公平,公开,透明,是大家都认同的选拔机制。
专业方向的划分是北大法学院的一次尝试,也是一个创举,相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上这样的迈步将是朝向希望和成功的坚实一步。(03法硕 周晓敏)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