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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律,造福于民”--我院法律援助协会参与12.4普法宣传活动

2004-12-07

12月4号,又是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圳市各级司法系统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主题的大型普法宣传,我院法律援助协会积极响应,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参与了其中在南山区和桃源乡的有关活动。

在南山区的普法宣传场所,人头攒动,气氛浓烈,热闹非凡。包括北大法学院,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在内的近十个机关组织各自摆好阵势,等候市民上前咨询。这次活动采用了别开生面的有奖竟猜的形式,不但宣传效果更为出色,而且形式上更贴近了普通的群众,更能为群众所接受。市民们也是热情高涨,踊跃参与,把普法宣传活动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北大法学院的宣传台格外引人注目,这群年轻的法律学子,浑身上下充满着活力激情,洋溢着青春朝气,散发着书生本色,给严肃的普法活动注入了新鲜活泼的气息,构成了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他们向市民详细的介绍了宪法的具体修订情况,阐述了这些修改对市民生活的实际影响,在这个过程中还时不时插上一些地道的民谚,引起市民阵阵会意的笑声。这种通俗易懂,随手拈来的语言风格,极大的感染了周围的市民,赢得市民的啧啧称赞。

在桃源乡,法学院的学生们和司法所一道,针对该乡的具体情况,主要就《劳动法》的有关问题给社区居民给予了力所能及的解答,遇到不懂或需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就详细的在本子上作记录,这种开诚布公、坦率无隐的态度赢得了社区居民的由衷的信赖。活动还没结束,资料就已发完,许多没有拿到资料的咨询者主动索要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法律援助协会的联系方式。

我院法律援助协会成立已有一年有余,这是其第二次参加12.4普法宣传活动。它秉承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的走出校园,投入到推动社会不断进步、更加文明的洪流中。时间虽短,在学校周围已有了一定的影响。用法律援助协会会长韦胜雨的话说:“我们做的工作,就是要使北大的传统在南国的燕园得到传承和延续。” (法律援助协会文化部周淑贞、贾冰雁)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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